文艺批评 | 季剑青:“民族形式”的政治与中国经验——读贺桂梅《书写“中国气派”:当代文学与民族形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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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中国气派”:当代文学与民族形式建构》
贺桂梅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0-10-1
编者按
贺桂梅教授的新著《书写“中国气派”——当代文学与民族形式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展现出令人印象深刻的理论抱负,为1940—70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原理性的论述。
本书评作者季剑青老师认为,就问题意识而言,贺老师思考的一个重要的出发点是对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和知识进行批判性的历史梳理,自觉地与在学界产生广泛影响的、1980年代以来英语世界的民族主义理论著作(如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等)展开对话,而不一味当作权威性的思想资源加以引用。贺老师的思考从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延伸而来,并且加入了对苏联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民族形式”话语和民族政策的反思,以“民族形式”建构的中国经验映照上述种种民族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内在局限。民族主义理论热潮的兴起与冷战后期社会主义的衰落有着内在的关联,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实践则提供了将民族解放问题纳入社会主义革命议程的成功范例,却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论上的阐释。
《书写“中国气派”》一书具有细致的文学文本分析,但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是贯穿全书的重大理论课题。贺老师此书在国际性比较视野中,深刻地揭示出中国民族形式建构的政治性,既非西方民族主义理论所能涵盖,也是苏联的民族形式话语和民族政策的思路所缺乏的。中国经验的独特性借由“民族形式”获得了具体的呈现,同时又蕴含了某种普遍化的理论潜力。
本文原刊于《文学理论与批评》2021年第2期,转载自“文艺理论与批评”公众号,作者季剑青,特此感谢!
季剑青
“民族形式”的政治与中国经验
——读贺桂梅《书写“中国气派”:当代文学与民族形式建构》
贺桂梅教授的新著《书写“中国气派”——当代文学与民族形式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下称《书写“中国气派”》)展现出令人印象深刻的理论抱负。从“当代文学”的学科视野来看,作者以“民族形式”为基点,以“现代文学”为参照系,为1940—70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原理性的论述。更重要的是,作者并没有满足于文学内部的讨论,而是通过对这一时期民族形式建构的历史经验的系统梳理与反思,自觉地回应了当下关于“中国”是什么、如何重建中国自身的主体性这些更大也更具开放性的问题。
就问题意识而言,作者思考的一个很重要的出发点是对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和知识进行批判性的历史梳理,以民族形式建构的中国经验映照其内在的局限。因而本书从一开始就自觉地与在学界产生广泛影响的、1980年代以来英语世界的民族主义理论展开对话。作者没有将这些理论及其代表性著作(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等)当作权威性的思想资源加以引用,而是把它们放置到具体的历史语境中,指出民族主义理论热潮的兴起与冷战后期社会主义的衰落有着内在的关联(《书写“中国气派”》,第8页。下引该书,只标页码),这就引出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这一贯穿全书的理论问题。安德森和盖尔纳都批判马克思主义未能成功应对和解释民族主义现象(第15页),这一内在缺陷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应为全球社会主义体系的最终瓦解负责。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实践则提供了将民族解放问题纳入社会主义革命议程的成功范例,却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论上的阐释(第15—16页)。这也正是作者为本书提出的理论课题,它的重大意义是不言自明的。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4
厄内斯特·盖尔纳
《民族与民族主义》
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2
不过,安德森和盖尔纳的判断也并非没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正如作者指出的,1980年代出现的民族主义理论热潮,“有意识地与作为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保持了距离,通过强调一种‘建构主义’思路而凸显民族-国家认同和民族身份的现代性”(第7页)。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这种“建构主义”思路恰恰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列宁和斯大林对“民族”的界定上,只是这种理论上的渊源被民族主义理论家有意无意地回避或忽视了。简单地说,经典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不是在历史中自然形成的、原生的实体,而是工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当安德森强调民族属性(nationness)以及民族主义“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的人造物(cultural artefacts)”【1】的时候,让人不禁觉得他只是把对建构民族的力量的关注点从马克思所重视的经济领域转到了文化领域而已。
这里不妨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特别是苏联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民族形式”话语和民族政策略加梳理,以期对理解本书的主旨和意义提供一个更清晰的理论背景。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不同的地区结合成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国家”【2】,列宁进一步提出资本主义构成了民族运动的基础,而民族国家则是最能满足现代资本主义要求的“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3】。斯大林则明确将作为资本主义之产物的“共同的经济生活、经济上的联系”界定为构成民族的四要素之一。【4】
《共产党宣言》
作者: 马克思 / 恩格斯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原作名:
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
出版年: 1997-8-1
另一方面,从马克思历史阶段论的视野来看,由于资本主义必然被共产主义取代,因而作为资本主义产物的民族也是一种临时性的现象,最终必然消失。因此马克思并非不重视民族,而是把它看作一种过渡和临时性的现象,但同时它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绕不过去的阶段。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5】,在国内展开阶级斗争:“如果不就内容而就形式来说,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首先是一国范围内的斗争。”【6】这里出现了“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关系。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表述得更为清楚:“为了能够进行斗争,工人阶级必须在国内组成为一个阶级,而且它的直接的斗争舞台就是本国,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它的阶级斗争不是就内容来说,而是象《共产党宣言》所指出‘就形式来说’是本国范围内的斗争。”【7】换言之,阶级斗争就其内容而言是普遍的、国际的,但它首先必须在一国范围内展开,此时它就表现为“民族的形式”。我们在这里发现了“民族形式”概念的渊源,后来斯大林1930年在苏共十六大上提出的“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口号应该就发端于此。
不同的地方在于,马克思谈论的是阶级斗争的内容与形式,斯大林的口号针对的则是苏联成立后境内各民族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8】如果说按照列宁的观点,苏联成立后,一些落后的、仍处在前资本主义阶段的地区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过渡到苏维埃制度,【9】那么在斯大林看来,在苏联国内民族差异仍将长期存在,而苏联的任务之一正是要帮助那些尚未被建构起来的民族发展自己的民族身份和文化,促进它们的繁荣,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普遍的、社会主义内容的苏维埃文化和制度。所以在斯大林那里,“民族形式和社会主义内容的民族文化”也仍然是一种临时的、过渡的现象,最终目标是“无产阶级在全世界取得胜利和社会主义化”【10】。
《书写“中国气派”》提到,“民族形式”的范畴最早由斯大林提出,后来在抗战背景下被引入中国并加以转换(第5页)。在1939—42年间的民族形式论争中,萧三、向林冰等人都直接援引苏联的经验作为讨论民族形式问题的论据。【11】这种事实上的关联当然重要,但更有意义的是斯大林口号指导下的苏联的民族政策及实践,构成了理解中国民族形式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参照系。简单地说,斯大林提出的“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图式中包含了明显的层级关系,前者是普遍的、永恒的,既是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内核,又构成了长远的超民族国家的乌托邦远景,后者则是临时的、过渡的,只是充当一种中介的作用,而且更多集中在文化层面。在具体实践中,特别值得玩味的是,所谓“民族形式”主要落实在语言、教育、文学艺术以及民族身份等文化和心理层面,苏联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构建其民族身份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所有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非政治甚至去政治化的,目的恰恰是为了防止政治性的民族主义的出现。【12】各加盟共和国尽管有各自一套独立的行政体系,却不享有政治主权,在政治层面上,是由处在各加盟共和国之上的苏维埃联盟国家来保证统一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共同的社会主义理想。【13】因而虽然民族形式的文化承载的是社会主义的内容,但形式和内容仍然处于某种分离的状态。各民族始终只具有民族形式,无法主动获取社会主义内容而成为政治主体。而在国家层面上,统一的苏维埃国家始终是将国民的政治认同建立在普遍性的社会主义制度上,而无法构建国家层面上的民族认同。即便是1940年代以后,俄罗斯民族的主导地位得到提升,但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俄罗斯民族仍然只是苏联各民族中的一个,不具有支撑整个国家认同的主体民族的地位。苏联国民作为一个整体,官方称之为“苏联人民”,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层面,都从未有过建构单一的苏联民族的努力,因此苏联自始至终就不是一个民族国家。【14】也正因为如此,由于缺少民族认同的依托,当普遍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共同的社会主义理想遭受危机时,苏联就不可避免地走上解体的道路,而解体后的各民族国家,由于一开始就未曾将社会主义内容内化到自己的政治认同中,自然也不可能再保持社会主义的体制。
与苏联的民族形式话语和民族政策形成对照的是,中国的民族形式建构无论是在文学领域还是在更广阔的社会实践中,从一开始就包含着强烈的政治性。《书写“中国气派”》一书通过细致的文本分析和绵密的理论阐释,深刻地揭示出中国民族形式建构的这种政治性,它既非西方民族主义理论所能涵盖,也是苏联的民族形式话语和民族政策的思路所缺乏的。在一个国际性的比较的视野中,中国经验的独特性借由“民族形式”获得了具体的呈现,同时又蕴含了某种普遍化的理论潜力。
大体来说,《书写“中国气派”》对民族形式建构的政治性的分析,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首先,与布尔什维克大体上是在革命成功后将民族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不同,中国作为第三世界和半殖民地国家,民族解放斗争与社会主义革命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特别是在抗战时期,民族独立和解放更是成为压倒性的任务。这就决定了在革命中国,“其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实践事实上是一体两面的建构物,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彼此塑造”(第17页)。普遍性的社会主义与独特的民族形式不像在苏联那样有鲜明的层级关系,内容没有超离于形式之上,形式也并非外在于内容,两者始终处于彼此塑造的关系之中,诚如书中所言,“1940—1970年代社会主义中国及其当代文学的建构,始终是在普遍性的社会主义与独特性的民族主义的矛盾冲突中展开的”(第17页)。
梁斌:《红旗谱》
中国青年出版社1959年版
具体而言,在民族解放和抗战建国的大背景下,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一个核心命题是如何将普遍的社会主义理想和制度落实到建立新中国这一新型民族国家的政治实践中去,为此就必须找到既具有无产阶级意识又具有广泛的民族代表性的政治主体,这就是“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15】。民族形式在这里起到了形塑这一新的政治主体的作用,因而在关于中国革命的叙述中,正是“民族”赋予“革命”以合法性。《书写“中国气派”》对梁斌《红旗谱》的精彩分析,具体揭示出民族形式的这一功能在小说叙事层面上的运作机制,在小说中,“农民和地主的冲突不只是阶级冲突,更关联到谁是更合法的民族-国家主体”(第178页),“民族形式通过确立特定的文化认同,而将前者(即阶级斗争主题)表现为是基于地缘和血缘这样的情感共同体的自然而合法的行为”(第180页),看似辅助性的、自然化的“形式”实际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再者,民族形式的这种能动性正是其政治性的突出表现,它不仅表现在革命史和革命小说的叙事层面,更是渗透到包括作家在内的广大人民大众的日常政治实践中。民族形式显现了不同时期“抗战”“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等内容的具体样态,“使其成为可见、可说、可表达并‘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存在”(第47页)。在这里,形式并非透明的媒介,它一方面诉诸理性认识,让抽象的社会主义现代性“得到更普遍的理解”(第53页),更重要的是,它还作用于人民大众的感性生活。所谓“喜闻乐见”,不正表明民族形式旨在调动“老百姓”的情感需求和日常经验,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其细腻地转化为政治主体么?而作家本人也在创作具有民族形式的作品的过程中,介入到具体的社会政治关系结构之中而成为实践性的主体。《书写“中国气派”》一书虽然主体部分是解读经典作家和文本,但并未落入审美主义的窠臼,而是“在结构性的也是层次性的历史关系中,考察作家的代理人角色及能动性作用”(第67页),如赵树理、柳青等人既是作家,同时又以干部等身份深度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书中对此有精彩的分析。
正是在民族形式以“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浸润到人民大众的文化生活的过程中,一种富于活力的、内化到日常经验之中的人民政治被创造了出来。正如书中所指出的,人民政治正当性的创造“无法离开民族形式所涵纳的文化逻辑的支撑”(第36页)。更具体地说,民族形式“通过把那些依然活跃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中的‘活’的民族文艺样态与其中蕴含的为普通民众所认可的文化记忆和文化逻辑,重构并转化为人民政治逻辑的有效构成部分,从而使现代革命政治实践转变为与乡村生活血肉相连的在地化的也是中国化的形态”(第44页)。离开民族形式的能动性,离开了这种形式(文化)与内容(政治)的相互转化的关系,人民政治是无法想象的。
第三,与苏联民族政策主要针对的是落后的少数民族不同,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广大的地域,在建构民族形式时所能调用的资源是极为丰厚的。《书写“中国气派”》在长时段的历史视野和抗战时期急剧变动的空间格局中,反复讨论了“民族形式”范畴所包含的旧形式、地方形式、民间形式等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些要素有各自复杂的历史脉络,但都涉及古典中国的传统及其在当下的延续问题。民族形式建构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对中国古典传统的征用、吸收与转化。新中国对民族性和人民性的认知,“无法与帝国历史相分离”,“这一方面指新中国总是需要在‘反封建’这一面向上努力地与传统帝国历史分离开来,以确立自身的现代性与主体性;另一方面,同样需要意识到,新中国现代性的建构也常常是在与传统帝国的对话关系中塑造自身的合法性”(第532页)。如果说前者是一种自觉的选择,后者则更多地表现为某种无意识或下意识的历史延续性的逻辑,“民族形式”则是其显现自身的主要方式。这里的辩证关系在于,在实践的层面,民族形式完全是一种新的现代的建构,但这种实践在调用各种历史资源的过程中,却保留了那些未必被自觉意识到的活态的传统。书中讨论的赵树理的三里湾世界中所呈现的乡村礼俗和“公”的传统,革命通俗小说中的旧形式与民众生活世界相混融的关系,以及毛泽东诗词借由古典所表达的政治理想,都是民族形式涵纳和接续活的传统的具体案例。
民族形式这种极强的包蕴性,使得它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超越意识形态的生命力,从而有可能为建构当代中国的文化与政治认同提供基本的框架。正如作者所指出的,“‘民族形式’问题的提出本身,就包含了一种融通古今的视野在其中,唯有打破古今对立的思维方式,过去历史所蕴含的民族文化、传统与记忆等才能成为今天塑造民族主体性的依据”(第497页)。换言之,1940—70年代的民族形式建构,已经为今天“中国道路”的探索导夫先路。这意味着形式的生命力甚至超过了作为内容的“新民主主义”或“社会主义”本身,在冷战结束、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对抗失效之后,仍然能够成为建构中国自身主体性的重要资源。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说,形式最终消融了内容,乃至变成了内容本身。
但似乎也正是在这里潜伏着形式自身的危机。《书写“中国气派”》最后在对民族形式建构的中国经验进行总结时,提出当代中国的认同装置更多地表现为“文明论”的形态:“中国并不是一个西方式的民族-国家,与其用民族主义知识意义上的‘民族’,不如用具有长时段稳定性特质的‘文明’来描述中国”(第579页)。如果说民族国家构成了19世纪以降西方国家的基本形态,苏联则提供了一个依托普遍的社会主义理想的超民族国家的失败范例,那么中国则不妨界定为从一个独特的文明体中脱胎而出的“文明-国家”。“文明论”的中国观凸显的是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的作为“底色、基础和形式”的中国(第554页),它所借用的资源主要是“前现代帝国的历史与文化传统”【16】。“文明论”与1940—70年代的民族形式建构之间显然有很强的历史延续性,但也有明显的断裂,一个重要的变化便是作者所指出的“批判性人民政治视野”的消失(第507页)。尽管作者又表示社会主义仍旧构成了当代中国的“结构性成分”(第509页),但这些“成分”似乎更多地是以要素的形态存在,它们是否还具有革命中国时期那种可感知的“形式”,其实不无疑问。如果说“文明论”侧重于探索将前现代的文化传统转化为批判性思想资源的可能性,【17】那么在当代中国创建新的认同和主体性的努力中,重新找回那个批判性的人民政治视野,乃至赋予其以某种新的“民族形式”,也许是我们面临的更大的挑战。
本文原刊于《文学理论与批评》2021年第2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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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4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5—256页。1888年英文版中此处“国家”对应的译语是nation,亦可译为“民族”。
【3】列宁:《论民族自决权》,《列宁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27、228页。
【4】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8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0页。
【6】同上,第262页。
【7】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页。在另一个中译本中,最后一句译作“‘在形式上’是民族的”,见《马克思恩格斯 列宁 斯大林论民族问题》,延边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5页。在1968年进步出版社(Progress Publishers)出版的英文版中,“本国范围内的”对应的译语也是“national”,即“民族的”。
【8】“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口号一开始针对的是苏联境内非俄罗斯的少数民族,但到了1940年代,俄罗斯民族也被纳入这一框架中来。见Erikvan Ree,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Joseph Stalin: A Study in Twentieth Century Revolutionary Patriotism, London: Routledge, 2002, p.199。
【9】参见列宁:《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委员会的报告》,《列宁全集》第39卷,第236页。
【10】斯大林:《联共(布)中央委员会向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摘录)》,《斯大林论民族问题》,第415页。
【11】参见萧三《论诗歌的民族形式》、向林冰《民族形式的三个源泉及其从属关系》等文,均收入徐廼翔编:《文学的“民族形式”讨论资料》,广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2】见Terry Martin, The Affirmative Action Empire: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in the Soviet Union, 1923-1939,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3, p.430。
【13】因此有研究者将苏联称为一个“伪联邦”(pseudofederal state)的国家,见Ronald Grigor Suny, The Revenge of the Past: Nationalism, Revolution, and the Collapse of the Soviet Uni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101。
【14】见Erik van Ree,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Joseph Stalin: A Study in Twentieth Century Revolutionary Patriotism, pp.193-194; Terry Martin, The Affirmative Action Empire: Nationsand Nationalism in the Soviet Union, 1923-1939, p.461。
【15】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08页。
【16】贺桂梅:《“文明”论与21世纪中国》,《打开中国视野:当代文学与思想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30页。
【17】同上,第130、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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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不厌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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